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在历史的车轮不断滚滚向前发展时,我国的法制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与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也更加频繁,因此需要我们的翻译人员对相关法律文献等作品翻译清楚、明白、易懂,以便于我们能够学习。而法律术语的翻译是翻译领域内的一块断短板,需要我们使用有效而又简便的方法达到翻译的目的。在法律翻译的过程中也更需要注意法律术语的特点及翻译的窍门。因此,为了提高翻译的水平和翻译的质量,我们必须首先得了解法律术语的特点再对其进行研究翻译。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下俄语法律术语的特点:
首先,介绍一下俄语法律术语的完整性,所谓完整性就是法律的主要作用表现在对全社会成员的法律关系的调整方面,法律术语表达的基本意思不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人或者某一件具体的事物更甚至某一类具体的案件,法律术语要表示的是对同一件事物或者同一个种类所发生的现象,而这个同样的事物或者这同一种的现象所表现出来的独特性就是法律术语所要研究的本质。一般来说法律的条文是一种强制性的严格要求的对人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和影响力,所以,作为一种神圣不容侵犯的法律专业术语,要求它的本身语言的意思表达清楚、明白、逻辑性强,规定人们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一些是不允许做的。在此严格规定下绝不允许任何一点模糊的意义或概念出现。
其次,俄语法律术语的语义单义性:简单来说就是要求法律术语里所用的名词词汇必须表现出一种意思,不能有多种意义或者概念的出现。因为每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在其相呼应的理论基础上应该只有一个名称,能指的概念或者被指的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单一的概念,两者完全一致以产生严格定义。单义性的实际意义在于它可有效地防止误解,即使在很小的语境中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在实际运用中,不是单一性的法律术语的同义现象还是会出现。
第三,俄语法律术语所表达的词语对应性:有很多词语的意义较为相反,举个例子来说,我们中国的普通话出现的“这时”“那时”,“买家”“卖家”等即为相对概念,我们给它定义为对义词。在俄语的法律术语中也有“Общие положения ”“подправило”总则与分则之间的相反概念,为此来表达相应的法律条文。
最后,俄语法律术语所表达的没有情感色彩:法律术语所用的词汇都不能带有一定的情感色彩成分,词汇所表达的意思也一般是属于中性含义,举个例子来说,就像约定成俗的语言,在修辞的角度来说体现的都是具有公文事务语的特殊用语的法律部分。它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上约定成俗,体现公文性语言程式化或者非个人化的特点。这既体现了法律语言的特殊性,也表现出了法律语言的逻辑性和严谨性。